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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关于“A”编号190等长途业务客户登记单作废的声明

尊敬的用户:

    为更好地提供服务,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对190长途、17969IP长途、IP密码记账业务客户登记单进行了更新,自2008年4月15日起,受理业务时全部改用“B”编号的新定单,原“A”编号的空白客户登记单予以作废,不再作为中国电信受理相关服务的依据。
具体变更情况为:
    一、定单编号为“A120”的《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190长途电话注册业务客户登记单》作废,改为定单编号“B190”的《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190长途电话注册业务登记表》。
    二、定单编号为“A13”的《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IP长途电话注册业务客户登记单》作废,改为定单编号“B13”的《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17969IP长途电话注册业务登记表》。
    三、定单编号为“A15”的《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IP密码记账业务客户登记单》作废,改为定单编号“B15”的《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IP密码记账业务登记表》。
    请用户选用相关业务时注意使用新版定单,感谢您的支持!

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
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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